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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7家污水处理厂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 2021-05-31
  •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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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17家污水处理厂领到了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9月30日,相当于拿到了企业合法排污的“身份证”。

为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高排污单位和监管部门对《排污许可条例》的认识,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做好排污许可登记指导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排污许可登记政策、业务培训,摸清固定污染源的底数及重点行业的数量、分布、实际排放量等,并通过建立微信、QQ群,腾讯视频会等方式,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为全县污水处理厂,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申领奠定基础。

同时,加大生态环境“放、管、服”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排污许可审批服务工作,缩短审批时间,开展“网上办”、“电话办”,按规定一次性办理企业网上申请,核定工作,并减免全部办证及审查费用,为排污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提供有利条件,实现政务许可服务事项网络化、便捷化、方便化的办理。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聚焦“一证式”管理,着力解决排污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叠性问题,加大“应办证未办证”、“应登记未登记”排查力度,清理整顿固定污染源,严厉查处排污违法行为,力争做到申领发证和登记“全覆盖”,积极完成其他行业企业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延续、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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