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县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
此次年检工作从4月1日启动至7月1日结束,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县级社会团体和2020年6月30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接受年度检查。参检单位要在5月15日之前,将年检报告书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作出年检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在7月1日前,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县民政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办结后,参检单位需报送年检书面材料,民政窗口根据审核意见下达年检结论,加盖年检印鉴。
通过年度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未在7 月 1 日前报送年检材料、未按要求填报及虚假填报的参检单位,县民政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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