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统战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四个加强”,持续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升宗教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研究推动各项工作。筑牢县、镇、村宗教管理三级网络,明确镇、村宗教管理两级责任。完善定期排查、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问题包保、档案管理、督查检查等常态化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双暂停”规定,镇村每天进行巡查,县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商业化倾向,开展全面排查,进行财务审计,严格功德箱管理,实行文明敬香。贯彻落实《合肥市佛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12条举措》《合肥市基督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22条举措》,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人、财、物管理。
加强政治引领,抓牢意识形态。印发《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1000余册,召开三个宗教团体专题学习会,在宗教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落实条例上墙。在宗教活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牌,制作法治教育、道德典范宣传栏,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将讲经布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组织宗教界开展疫情防控捐款42.169万元、防汛救灾捐款55.44万元、困难群众帮扶4.4万元。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选优配强县宗教干部、镇宗教工作分管负责人。选优配备229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各镇(园区)专门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信息员履职情况考核。举办全县教职人员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确保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人选进班子,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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